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“讲政治、顾大局、谋发展、重自强”的总体要求,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,促进司法公开、提升司法公信力,为上级院科学决策和指导业务工作提供有力参考依据,我院聚焦法律监督职责,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坚持工作防疫两不误,参与防疫任务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。现将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: NO.1 刑事检察工作 01 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情况 年1-3月,共审结审查逮捕案件60件83人,其中批准和决定逮捕50人,同比下降50.5%,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33人,同比下降35.5%,不捕率39.8%,同比提高6.2个百分点。 对各类犯罪,共审结一审公诉案件件人,其中决定起诉人,同比下降3.3%;决定不起诉26人,同比上升36.8%,不诉率为15.5%,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。 第一季度刑事案件整体罪名分布仍以危害公共安全案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两类案件为主,随着我市持续加大打击力度,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案件以26.2%的占比居于首位,同比上升47.8%,危险驾驶罪(以醉驾为主)同比下降9.1%,但仍以15.4%的占比居于高位,开设赌场罪较往年有所增多,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7.7%,同比上升66.7%,诈骗罪、盗窃罪、故意伤害罪、交通肇事罪仍保持较高占比,上述罪名将始终是市检察院重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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